根据需要,河海大学车队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租赁交通班车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
一、项目名称:租赁大客车
二、设备名称、数量及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租赁45座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空调大客车4辆(带司机),用于学校教职工或学生往返河海大学清凉山区(途经龙江小区)与江宁校区之间的交通用车。往返运行路线:河海大学清凉山区→龙江小区→城西干道或江东路→机场高速→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往返。具体数量、时间、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交通运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运输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该车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承运人险复印件;
5、本企业简介及近3年业绩证明:概况,服务面(服务对象)及承运协议复印件;
6、公安、交通等部门颁发的各类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服务承诺书:内容含“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信誉和诚信承诺;行车安全承诺;服务质量承诺;不联包、不转包、不分包承诺。”
以上材料请密封并骑缝盖章。
五、接受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2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至5:00 ,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海大学后勤集团226室(质检部),河海大学西门,学生城二楼平台旁。
联系人:宣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773,13905175155
六、监督
本次公开采购面向全社会。欢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并对应邀者的信誉和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若对应邀者的不良信誉或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等行为的举报情况属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监督举报电话025-83786240、83786276、83786255,网上举报信箱:hjwong@hhu.edu.cn;举报信邮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编:210098。
河海大学后勤集团
2015年5月21日
附件:
河海大学车队租赁交通班车相关要求
一、基本情况
河海大学后勤集团(简称甲方)租赁的贵公司(简称乙方)45座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空调大客车4辆(带司机),用于甲方教职工或学生往返河海大学清凉山区(途经龙江小区)与江宁校区之间的交通用车。
往返运行路线:河海大学清凉山区→龙江小区→城西干道或江东路→机场高速→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往返。
二、租期为2014年6月? 日至2015年1 月31日止。(准确时间以谈判结果定)
三、服从甲方车辆调度。在法定工作日内运行,每天两趟。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但遇双休日调休,或遇学校重要活动逢双休日需要用车,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运行。具体见《河海大学教职工交通班车外租车辆时刻表》
四、租金:甲方租用车辆按每班次付款(一个往返算一个班次),每天每辆车2个班次,每班次行驶公里:近50公里。加班次另行结算。如在租期中,线路、时间如有调整,价格不变。
五、租车款经双方核对确认,于次月的15日内付清,乙方提供本企业正式发票。
六、如签订协议,则协议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交付车辆安全与管理风险金2万元。协议正常终止时甲方向乙方退还。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行车路线、班车时刻表,如有较大调整变更,超出确认的行车路程所发生的费用双协商。
八、甲方责任:
1、乘车人员遵守交通和乘车管理规定,爱护车辆设施,如有乘车人员人为损坏设施,确认,照价赔偿。
2、甲方向乙方承借租赁车辆仅作为河海大学教职工(如有剩余座位可载学生)使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车辆使用用途。
3、车辆租赁期间,甲方报送的班次线路时间表作为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按协议规定与乙方办理结账手续。
4、班次时间表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要将更改后的班次时间表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九、乙方责任
1、乙方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有南京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联包、转包,分包。
2、对车辆安全运行负本方、对方的人损、车损等全部安全责任。
3、提供的4辆固定承运车辆必须是乙方本单位车辆。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为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空调大客车。
4、每辆车驾驶员相对固定。保证4台车辆运营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齐全有效并附相关保险手续。
5、每辆车每位乘客座位不低于40万的保险。协议签订后要提供车辆承运人险保险号。
6、承担司机用工风险、工资待遇、误餐、住宿费等。承担车辆运行的燃料、保养维修、清洗、设备添置、折旧、年检、违章及交通事故的处理等,以及所发生的费用。
7、如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在30分钟之内提供同档次车辆拨载,或安排员工乘出租车(4人一辆)上下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遇自然灾害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班车误时,乙方不承担误车费用。
9、严格按双方确认时间、站点运行,不准私自溜站甩客,否则承担未能乘车人员的交通费用。
10、驾驶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按照任务要求提前15分钟到达起始点;保质车辆整洁卫生,保证车况良好,定期清洗座椅及头枕套;夏天和冬天根据甲方要求提前十分钟打开空调;车辆严禁超载,驾驶员有权利提醒和阻止,甲方乘车人员不听劝阻的,驾驶员可停运并及时向甲方车辆管理人员汇报;驾驶员按点、按线运行,对甲方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途中的随意叫停,驾驶员有权利解释和劝阻,甲方乘车人员不听劝阻的,驾驶员可安全停运,并及时向甲方车辆管理人员汇报。
11、如遇固定车辆年检、维修、驾驶员生病等情况,在车辆不够的前提下,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积极调配同档次或以上车辆,并符合本条1—11款要求,承担本条上述1—11款责任。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对车辆安全运行负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中和处理事故中所发生的人损、车损、物损等所有经济费用。
(二)乙方须服从学校整体管理,听从河海大学后勤集团车队管理和调度。驾驶员文明驾驶、文明待客,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如乙方人员在车内或车外发生与甲方的师生员工打架、谩骂行为,或乙方向甲方寻衅滋事,或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不服从车辆调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方须向甲方赔理道歉,承担所有经济费用。如发生刑事案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还须承担上述民事责任。
(三)乙方车辆必须为单位自有车辆。若乙方以任何形式转包,或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联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如在转包或分包或联包期间,发生本条(一)款、(二)款的事故或事件,则按本条(一)款、(二)款规定的责任处理。
(四)如发生本条以下一款3次或款数累加3次即终止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如因乙方驾驶员迟误发车或由此发生乘车人员滞留等,乙方应承担甲方职工打车或租其他车所造成的费用(凭打的票或租车票如实承担),并支付违约金。如迟发车,但没有造成教师上课迟到的,乙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如迟发车,造成教师上课迟到的教学事故,乙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
2、因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造成乘车人员滞留,乙方必须负责安排我校乘该班车的教职工以最快的途径到达目的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交通费(视打的票或租车票等票据如实承担)。造成教师上课迟到的,乙方除负担由此产生的所有交通费外(视打的票或租车票等票据如实承担),还须2000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如因驾驶员不按要求开空调、服务态度不好或不按规定停靠车辆,如有投诉,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该车次的租赁费用,乙方还须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4、乙方在车辆无人乘座的情况下,不经甲方同意自行减发车辆,一经查实则扣除当日当次的租金费用,乙方还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5、乙方无故不按甲方的要求,自行将经龙江绕行改道直达校本部的,或要求乘车人员中途下车改道直达校本部的,一经查实扣除该车次的租赁费用,乙方还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6、乙方车辆应使用本单位协议中的4辆车辆,或使用经过甲方同意调配的车辆(如遇固定车辆年检、维修、驾驶员生病等情况,在机动车辆也已经投入甲方运行还不够的前提下)。发现一次非协议中的车辆,或发现一次没有经过甲方同意调配的车辆,一经查实扣除该车次的租赁费用,乙方还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7、乙方私自变更车辆必须提前告知,否则一经查实将扣除该车次的租赁费用,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8、乙方须加强驾驶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鸣笛、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扣除违约金200元/次。
9、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发生交通堵塞(非乙方原因,如交通管制、道路改造等)造成误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其他办法进行补救。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尽量减少影响。如乙方不及时与甲方联系,造成教学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2000元/次人处罚。
10、乙方如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扣除风险。
上述违约金在每月结算租金时,直接从上月租金中扣除。其它违约责任的追究,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处理。
十一、其他
甲方如需续租车辆以甲方通知为准。
双方在租期所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或报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处理。
河海大学教职工交通班车外租车辆时刻表
(2014年6月初—2015.1月底,准确时段见合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周一至周五时刻表
班次
|
本部发车时间
|
龙江发车时间
|
江宁校区发车时间
|
1
|
7:00
|
|
8:00直达
|
2
|
7:00
|
|
9:00直达
|
3
|
8:00
|
|
10:00经龙江
|
4
|
8:00
|
|
11:00经龙江
|
5
|
12:00
|
|
16:00经龙江
|
6
|
13:00
|
|
17:00经龙江
|
7
|
16:00
|
|
17:30经龙江
|
8
|
17:40
|
|
20:00经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