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河海大学建设项目河海大学校史馆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 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校史馆改造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鼓楼区西康路1号
3)工程类型:改造工程
4)监理服务期要求:90日历天
5)监理计费额:建安费约800万元
6)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总监证书; ④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报名方法:
1. 投标申请人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证书(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河海大学基建处材料设备科(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勤学楼3号楼二楼)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3.资格预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总监无在监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0.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根据资格预审情况择优选择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六、监督:
1、中标结果将在公示栏中公示,欢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本次招标进行监督。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参加投标的单位中,如有行为对本招标人造成利益损害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本次招标监督举报电话025-83786240、83786276、83786255,网上举报信箱:hjwong@hhu.edu.cn;举报信邮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编:210098。
七、其它:
1、联系人:陈老师
2、电 话:025-58099063 传 真:025-58099063
河海大学基建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